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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专项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6-12 17:47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广州港务局 字号:

各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各分局:

2018年6月5日16时30分,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华煤集团思山岭铁矿项目部措施井施工现场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地表人员11人死亡,9人受伤;井下人员25人被困(截至6日8时,已有23人成功升井)。

6月3日18时32分许,一辆江门籍槽罐车(空车)在325国道湛江段与同向的一辆湛江籍重型半挂货车相撞,造成两车起火燃烧、爆炸,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6月5日20时50分许,一辆装有约32吨的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的江西籍货车行驶至323国道韶关市始兴县总甫路段发生自燃,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此,林少春常务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对全省危险品生产、仓储、运输进行专项检查,彻底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发生类似事故。根据《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品专项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18〕13号)精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广州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迅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月活动迅速组织开展对本企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我局各分局要认真做好督促,结合安全生产月执法专题行动做好安全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

二、确保相关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各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9号)的要求,确保主要安全管理人员通过考核,装卸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我局各分局加强检查督促,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按要求开展执法。

三、认真落实“四防”安全措施。各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要针对当前高温、雷雨等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应对极端天气和事故紧急状态的防范措施,严密做好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的“四防”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装卸设备设施的监控,在雷雨天气情况下,要停止油、气装卸作业,并维护好装卸、储存区的排水系统;对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等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以及含水的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又名呔哔克)会大量放热自燃的特性,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等安全措施;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货物泄露和堆场浸水;我局各分局要认真开展检查,做好督促。

四、有效提升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完善,要注重与区域性预案及上级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响应、处置、指挥的程序及要求,加强与所在区域相关单位的应急联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完善队伍建设,补充应急物资,切实提高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认真落实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要求。各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要稳步推进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穗港局〔2018〕14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企业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措施。在风险点危险源设立安全风险公告牌,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风险管控措施;要制定关键岗位“安全操作明白卡”和“应急处置卡”,并要求员工随身携带,便于日常学习和应急处置;要设置安全培训教育场所,我局各分局要及时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在6月2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各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我局各分局立即组织开展检查督促,省、市及我局也将对此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力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进行持续跟踪,对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我局各分局开展危险货物专项安全检查落实情况请于6月19日前书面报局安委办。

特此通知

广州港务局

2018年6月12日

(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830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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