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及名称
00748332410000070013440100,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备案
二、办理对象
港口区域内储存危险货物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港口经营人
三、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2.《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四、办理条件
1.港口经营人在对港口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
2. 港口经营人完成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五、申请材料
1.港口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2.辨识、分级记录;
3.港口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4.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
5.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6.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8.港口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9.安全评估报告;
10.港口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六、表格下载
见附件
七、办理流程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受理窗口(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
序号 受理部门 受理地点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1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3楼经营管理类综合受理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13:00-15:00 020-38920406 2 广州港务局海港分局办证窗口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港口大厦1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020-39099366 3 广州港务局黄埔分局办证窗口 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5号楼1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020-82152310 4 广州港务局内港分局办证窗口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73号3楼办证大厅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020-61222305 5 广州港务局番禺分局办证窗口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城东路47号2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020-84823124 6 广州港务局五和分局办证窗口 广州花都区新华街滨江大道1号湖景居1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020-36834361 7 广州港务局新塘分局办证窗口 增城市新塘镇港口大道石巷路5号口岸大厦2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020-82768242
十、取件方式(自取、EMS邮递)
十一、到场次数、承诺时间
最少到场1次,20个工作日
十二、监督机构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09室
联系电话:020-38920000-6
广州港务局监察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6楼
邮政编码:510100
监督电话:020-83050231
文档附件: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